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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6 《长手长脚的王二出现了》(三)(三) 我很好胜。 我要战胜命运,所以当我直觉预感到我们即将分开时,我开始频繁思考起来,我要赶在分开前主动离开王二。我选择做成这件事,为此付出一切努力都值得。 为了让最后一次不至于过于阴影,我开始广征意见,群发消息“如果一对男女从此要分开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做什么好呢?” 最现实的跟我说,“什么都不做吧,都分手了做什么都是浪费呢”;最理性的跟我说“是你吗?你还喜欢他吗?你得说说他们的情况我才好跟你分析啊;”最直接的跟我说“做爱啊”;最含蓄的跟我说“做些别的”…… 不过,这些答案都不够让我满意。我自己想出了属于我的最浪漫的方式。
像是迎接一件隆重的事,我起了个大早,安排好一切事宜,于太阳落山前来到王二家门口等他,他白天是会出去的,不知道做些什么。我没有告诉他我会去,所以当他披着彩霞看到我孱弱的身影时有些惊讶。我穿了白色的T恤,上面是自己涂鸦的3gC,我要王二猜是什么意思,王二太聪明了,一猜就猜中了,“sexy”他说,笑话有点冷,不过他还是邀我进门了。我说我带了好东西哦。他问是什么。我让他摆弄投影仪,我们常一起看片的,“这玩意儿需要些辅助道具”我说。他磨磨蹭蹭地架起DVD,我从包里抠出白天剪好的片子,“这是个现代社会啊,王二,我要为你呈现一份视觉盛宴。”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我就有偷偷拍摄的爱好,片子中的王二有时沉沉睡着,有时呆呆望着,皆忘我而出神。王二看着自己,我看着王二,很在乎他的反应,我知道他会原谅我的,我偷偷捕捉他的视像是我的不对,但他会原谅我的。最后一个长长的镜头是我们静静抱在一起,当时我肯定一开始就把设备架在某个隐秘的高处,准备虚拟地占有王二。 王二看完片子后,抽了抽鼻子,深情脉脉地看了我一眼,撸了把我的长头发,我很不好意思,低下头看他的腿毛,果然我们又干起来。我觉得这太过幸福了简直不像最后一次,心里有些矛盾。可怎么能生出不舍的小情绪呢?这违背我的初衷啊。 还是一点不像最后一次,第二天可以印证,我离开的时候忘了拿走我的心血片子,我想也许是我们的缘分还未尽,我还会再来的。而这次纯属我卑劣的的小手段盲打误撞创造了一次美妙的小高潮。 April 20 长手长脚的王二出现了(二)(二) 在王二面前,我是个喜怒无常的怪物。大笑时我想对着王二,大哭时我想对着王二,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想对着他。但无论我怎么折腾,王二都不会睬我,因为就像我说的,事物发生总有个结果,待我笑完了他为我抚平皱纹,哭完了为我擤把鼻涕,仅此而已。如果说我是个感情过于丰富的无法自立的残障人士,他就是个冷漠的耐心的护理工。
我和王二在一起时其实也做些无聊的事。譬如到没有鱼的河边钓鱼。一钓就是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如果我是那沉浮的诱饵,一定觉得身子软软胖胖的,被慵懒地河水泡得鼓胀。总的来说,我的心还是颗凡人的心,所以三天之后我便按奈不住了,对外界的每一丝风吹草动都莫名兴奋,可王二还静坐着。我用狗尾巴草挠他耳朵、肚脐、脚心,他都纹丝不动。后来我干脆脱光衣服从后面抱住他。也纹丝不动了。我想像着王二要把我扔进河里,但他没有。这个姿态便维持了很久。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玩一种吃了棋子把棋子还给对方的五子棋,也整整完了三天三夜,记得我眼皮打架黑白不分时,王二依旧目光炯炯催促我走棋,我耷拉着大大的眼袋黑黑的眼圈看了他一眼后便霹雳倒下去,心里以为他会来拯救我来着,没想到他从床里抠出一件棋盘格的T恤帮我穿上,说让我平躺了当棋盘,他用左右脑来下。
又有一次,我们颇闲情逸致,沿着一个圆形的花坛散步,一散就是三天三夜,他想试着用光速奔跑看能不能将拽着的我像氢气球一样放飞起来。他的手很大,抓着我时让我感觉戴了副大手套。同样,他想要爱抚我一下轻拍我脑袋时也像要给我戴顶大帽子。
对于成为小道具一般的角色,我有点不爽,也想想出些无聊的事来折磨他,可想了三天三夜,愣是一无所成,只有逮着他狂吻,无穷无尽。一边得说些“你是我的”“我爱死你了”之类的话来烘托气氛。
我是个自私又聪明的人,所以知道早晚有一天,我得和王二分开,这一天到底会在什么时候来临,我无法预测,但我得在这一天来临之前离开他,主动地。 《长手长脚的王二出现了》(一) 从很久以前,我就爱着一个叫王二的男人,这个男人长手长脚,与我如此悬殊,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 我想我后来也遇到他了,是在梦里吗?我不太确定。但我遇到了。他有着颀长的身躯,哪怕我使劲踮脚,也只够凑近他的胸膛。不过那样挺好,离心脏最近。 常常,他会用三角眼扫我一眼,不说什么,便大步流星径自向前。与王二并排走时,我得找有阶沿的马路,为了掩饰我的矮小,站在阶沿上,小跑跟上。他的步速很快,从来不会等我。长此以往下去,我的平衡感很强,竞走也有了很大进步。 我没有问过王二喜不喜欢我,明显我是很喜欢他的,但我已经不敢问别人喜不喜欢我之类的问题。我糊涂的生命哲学早已教会我不去追究什么而让混沌自然而然地发生。 和王二见面时,多半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我想起他,半勾引半强迫地要他来陪我。 王二很沉默,让人感觉像空气一般轻盈,我不是话痨时,也很沉默,像空气一般轻盈,我们两股空气便混杂在一起,消磨无穷无尽的时间。
我们是怎么遇到的呢?我得仔细瞎编一下,可但凡浪漫或奇特的场景故事都被人挖尽了,我一时想象力不济,便放弃了。总之,我们遇到了不是,这是最重要的事。 王二疾速暴走时,我偶尔也会生气。突然驻足猛烈跺脚,“王二,你走那么快干嘛?就不知道等等我吗?我跟着你很吃力啊。”他盯着我看了三秒,没几步便跃向前来,把我背起来,“这样不吃力了吧?”王二的平头很扎人,顶着他钢丝般的头发,勾着他树桩般的脖子,我已一阵酥软,顾不得生气了。 为什么总是死皮赖脸地跟着王二,我总结出来了,因为王二太神奇。他是个基本对人类情感没有兴趣的人。就因为这点,我崇拜他。我总以为身为一个人类,不与同类发生些亲昵的关系是不足以活下去的,但王二似乎不很看重这些。他可能为路边的一颗石头停留,也不会为一个人停留。“这颗石头的斑纹有点特别。”他这么说时表情呆滞,但眼光犀利,叫我崇拜得不行。
说是让王二陪我,实则是我去陪他,我那狭小的住处根本容不下他的长手长脚。我怎么舍得让他缩手缩脚呢,便每次自作主张要去他家。他经常搬家,有时是在地下车库,有时是在废弃暖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地方并盘踞下来的,我只负责寻找,不负责查探。 王二没有什么家当,只有一张大床。据他说,床垫下是无数的小柜子,像中医药铺子,打开那些小柜子需要按某些机关按钮,可他从来不肯告诉我机关按钮在哪里。
每次去王二家,总不免发生些艳情的事。他喜欢压着我,我也喜欢被他压着。他以两倍于我的体重稳如泰山地压在我身上,有时候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压着,像山里的两块怪石。不过,有时候王二喜欢有些声效,便按下某个不知名的机关按钮,让床头的两只大音箱发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在这样的时间里,我的脑袋便安然得空无一物。仅仅做个纯粹的物体这件事真叫人高兴。 当然,我们也真刀实枪地干那事,我做出双手要握住的动作时他回应我捏芝麻的动作,我们便坏坏地笑,如果我用脚趾夹住他的鼻子顺时针扭上一圈,他便会顺势舔起我的脚来,面对他的淫荡,我只有甘拜下风。 偶尔,是我趴在王二的背上,王二是块很好的肉垫,我的头发很长,盖住我们时,正好当被单。 我和王二都是极不看重未来的人,但对于未来的理解我们也有差异。他认为,事物是只有过程没有结果的,可我认为事物是既有过程也有结果的,所谓结果,就是事物发生的至高点,超越了那一点,之后的下坡路一点没意义。 April 14 《你住在电子元件里》你住在电子元件里, 白墙是你背后的身影, 我们, 连呼吸的空气, 都不同了。 亲爱的, 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你住在电子元件里, 我伸手抚摸到了, 由一点一点像素, 拼凑出的你。 我按下三角的播放, 便再也无法按下方形的停止了。
April 12 《大桥五线在哪里?》
遍地, 寻大桥五线而不着, 低头是身旁印度人手臂上的黑毛, 抬头是明晃晃的太阳, 一切都像是不应该发生的, 至少我以为大桥五线不难找, 可它躲藏在杨高中路的哪一段呢? 卖报员清洁工或协管员说得都不对。 我非常恍惚, 走了很多冤枉路, 步速开始变慢。 太迷幻了, 印度人手臂上的黑毛, 和明晃晃的太阳。 印度人, 如果你是个神经病, 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在太阳下和你睡觉, 我一定答应你。 事实上, 我更希望你是个巴西人。 像amon tobin一样的巴西人。 没有他的电子乐, 我一定忧伤至死。 印度人, 其实我不想做爱, 我只是不想感知到自己的存在, 你可以不强奸我, 但请你迷晕我毒死我, 随便什么手段, 只要能帮我, 摆脱沉重的肉身和记忆。 我看到狗日的爱情在操蛋的高潮里结束了。 这叫人多么难过, 这叫人多么高兴。 什么物是人非。 明明是物非人非。 你低估了时间和人的力量。
《一次宇宙聚会》
我的面前放着三把刀子两把叉, 当我开吃一块菠萝时, 奇奇也许正在解决第N盆三文鱼。 他说,思捷,不行,放不开。 确实,一来,我享受不来食物。 二来,环境太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 Her Lover了我们都有点拘谨。 小老板多多办了金卡。 他女朋友1mo要帮我介绍爽哥浪哥或涛哥。 我们在餐桌上谈着这桩重要的事。 可我觉得我老了。 折腾不起来了。 红发霹雳爱哩和红发李丝丝正聊得欢。 中间夹杂着纯良东华fifi, 和纯良上师fifi, 时尚大兴的脸很白, 时尚秀秀的脸也很白, 我的脸红扑扑的, 浑身还有点犯懒。 他们学我慢吞吞嗲兮兮说话的样子真恶劣, 不过引来欢声笑语一片也就算了。 开心秘事第一辑1、我是我妈未婚先孕的。我奶奶怀疑我不是我爸的,差点把我打掉。 2、小时候,被姐姐拉掉了耳钉,狂出血,从此再没打过。 3、发育时遭到嘲笑,从此对人体有异常的敏感。 4、某次迎香港回归还是什么,和姑姑一家来上海看烟火,却发生暴动,被埋没在人群里,差点死掉,一场骚乱过去后,被挤掉了一只白色舞蹈鞋,后来去店里买鞋时,遭到上海阿姨嘲笑。从此对人群和上海话怀有阴影。一辈子害怕。无法开口讲上海话。 5、七年级时遇到露体狂,尖叫着狂奔而逃,从此与各类变态结下不解之缘。 6、初中时,听阳阳的电台说,“你们还不适合看《挪威的森林》。”遂买来看,接受初级性文学。平时一礼拜一节的阅读课也喜欢读恋爱小说,对性情节文字过目不忘。 7、小时候和小伙伴玩搭积木游戏,小伙伴家家境比较富裕,每次都会拿出一包波力海苔碎片来分给我吃,从此最爱吃波力海苔。 8、初中时,语文老师衣献红强迫我们每日一篇钢笔字,所以字写得还可以。 9、小时候人来疯可以当众表演新白娘子传奇,越大则越不爱讲话,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妈妈为此很伤心。 10、妈妈说我打扮得像乡下人,非常难看。妈妈的志向就是做个城里人。 11、和尤静芳、金彩英、叶顺、陈瑜、陆文君是一辈子的好朋友。虽然不太联系。 12、亲奶奶死掉的时候,关节已变硬,龅牙合不拢,手指掰不开,担心自己某日也会那样。 13、进入大学后才开始真正反思教育,有独立意识。 14、考试考不出时会发生自慰的情况。 15、因为喜欢文峰,转而对中国美院的男人有好感。(事实证明这不靠谱。) 16、和帅哥接触后,发现外貌上太好看了思想上是有薄弱。上帝是公平的。 17、per说,the world needs your words。坚定了我写作的心。 18、王小波改变了我对待性文学的羞涩心态。 19、苏珊桑塔格让我反思人的视觉审美。 20、米兰昆德拉并不是文艺,只看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人请不要那么说。 21、文峰令我知道,我离超凡脱俗还远得很。 22、第一次一个人旅行去的是乌镇,那时连相机都没有,一个人吃了桂花酒酿,一个人联系了旅馆老板。从此习惯一个人旅行。 23、喜欢的人就是喜欢,不喜欢的人就是不喜欢,基本无法改变。 24、我爱大学,但我不爱华师大。 25、文学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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